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及周边道路工程土方平整施工劳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及周边道路工程土方平整施工劳务已经批准建设,鉴于本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质保量按期完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对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及周边道路工程土方平整施工劳务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条件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及周边道路工程土方平整
2.2标段划分及投标要求:本次招标划分为 7 个施工标段。
A1标:宁德博发地块土方平整,2230051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A2标:宁德博发地块土方平整,1966729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A3标:宁德博发地块土方平整,1992248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A4标:宁德博发地块土方平整,2005263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A5标:宁德博发地块土方平整,2022512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A6标:220kv锂电变项目土方平整,674474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A7标:艾科(鹏创达)以北路基分公司地块土方平整,952416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 项目土石方等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施工工期:本工程计划于 2023 年 12 月开工(具体以招标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024 年12月完工,总工期共计 12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或具有劳务分包服务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需在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下属单位或企业诚信登记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库内黑名单除外)入库备案,未备案的公司提供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下属单位的路基土石方业绩合同原件及该单位推荐函,推荐函格式详见附件。
3.4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劳务员)的有效上岗证书。
3.5投标人需提供三年内(2020年12月至今)土石方工程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业主评价表(格式自拟)以证明履约能力。
3.6拟投入本施工路段主要机械设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19日至2023年1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入库备案公司现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未备案的公司提供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下属单位的路基土石方业绩合同原件及该单位推荐函)持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基分公司)江西省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投鹏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前300米 进行现场报名,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受理。
4.2 凡符合条件已被受理报名的投标人,请及时通过邮箱下载招标人发送的招标文件(含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12月0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ycgljs.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基分公司
联系人: 于先生 电 话:17879508852
地 址: 江西省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投鹏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前300米
监督机构: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2023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