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及周边道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鉴于本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质保量按期完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对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及周边道路工程春谐路施工劳务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条件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及周边道路工程。
2.2投标要求:
招标控制价:2613444.00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施工工期:本工程计划于 2023 年 12 月开工(具体以招标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劳务分包服务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承建并成功完成1项及以上所投类别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完工证明以证明履约能力。
3.4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7日(节假日不休),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加盖公章到(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基分公司)江西省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投鹏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前300米(详细地址)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4.2 凡符合条件已被受理报名的投标人,请及时通过邮箱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12月0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至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ycgljs.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基分公司
联系人: 于先生 电 话:17879508852
地 址: 江西省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投鹏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前300米
监督机构: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2023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