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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雨、污水管网材料采购

来源: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3-01-09 09:16:30  点击:2194  属于: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雨、污水管网材料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第6包为1653020元、第7包为1910214元。

包6(污水管网)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控制单价(元)

1

HDPE缠绕增强管 DN400

m

3014

168

2

HDPE缠绕增强管 DN500

m

343

278

3

HDPE缠绕增强管 DN600

m

966

388

4

HDPE缠绕增强管 DN800

m

352

678

5

检查井Φ1000混凝土

座

157

2250

6

检查井Φ1250混凝土

座

22

2550

7

检查井Φ1500混凝土

座

10

2850

包7(污水管网)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控制单价(元)

1

HDPE缠绕增强管 DN400

m

6377

168

2

HDPE缠绕增强管 DN500

m

305

278

3

HDPE缠绕增强管 DN600

m

551

388

4

检查井Φ1000混凝土

座

222

2250

5

检查井Φ1250混凝土

座

16

2550

采购需求:

注:①单价应为包含材料、检测、包装、装运、保管、保险、税金等一切与标的物有关的价格,即运送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格。

②表中所列数量为暂定量,仅供参考,不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特别提醒:投标时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以下证书、证件或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原件)

2.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警示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原件)

6.纳税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增值税或营业税)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提供原件)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并进行整理,开标时装袋后统一交于招标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月9日起至2023年1月13日止每天上午9: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报名资料以原件彩色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人电子邮箱(164258075@qq.com)进行报名登记,并电话告招标人(联系电话13870552317),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受理: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②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联系电话、接收文件邮箱号);③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符合上述报名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其邮箱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2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ycgljs.cn/)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共分两个包,投标人只可参与一个包的投标。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州大道1588号

联系人:巫女士   联系电话:1387055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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