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普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2025年度至2026年度集团公司沥青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普森-PS2025-00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普森-PS2025-001
2.项目名称:2025年度至2026年度集团公司沥青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8151143元
5.采购需求:
采购清单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招标限价 | 采购预算(元) | 技术参数要求 | 备注 |
1 | 50#基质沥青 | t | 5052.1 | 4690 | 23694349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报价以2025年3月4日网价为调价基准价,结算价=中标价+(送货当日网价-基准价) |
2 | 70#基质沥青 | t | 3943 | 4190 | 16521170 | ||
3 | SBS改性沥青(I-D) | t | 3343 | 4890 | 16347270 | ||
4 | SBS改性沥青(PG76-16) | t | 7970.6 | 5090 | 40570354 | ||
5 | 橡胶粉改性沥青 | t | 200 | 5090 | 1018000 | ||
合计 | 98151143 |
注:1、上述表格中所列沥青数量均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2、沥青材料单价根据网价浮动,包括材料费用、运输、装卸、加温、存储、保管、改性加工(若有)、检测、合理损耗、保险、利润、税款和附带的所有服务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发生的一切费用,为运送至宜春各县、市采购单位指定沥青混合料拌合站的综合单价。
3、沥青供货计划及工期:沥青预计供货时间为2025年度至2026年度,供货期为1年,沥青供货计划具体以采购单位各工程项目的实际供应计划为准。
二、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书或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1.投标单位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国内沥青制造商或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须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石油制品生产或销售,必须具有制造5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和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的能力;
2.投标单位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沥青制造销售商出具的对本项目5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和 70 号A 级道路石油沥青销售供应的唯一授权,不同型号的沥青可由不同生产厂商分别授权,沥青制造销售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投标人被授权沥青品牌为进口沥青,则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出具授权的沥青制造销售商)应具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3.投标单位需具备橡胶粉沥青、改性沥青的加工能力。
4.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距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w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未被宜春市及以上交通、公路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被限制在江西省范围从事投标工作(在限制期内);最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况;近3 年在沥青供应中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投标单位近两年(指2023年3月4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存在交通主管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等投标违法行为。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7.1自有或租赁不小于18000吨的单一地点中转沥青库,沥青库具有沥青进出库的装卸设备和能力,且运输里程不超过200公里(提供最远供货点导航地图截图、沥青库产权证明或租赁意向协议以及库容表、沥青罐场地平面布置图的等相关证明,以备招标单位实地考察核验);
7.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改性及乳化沥青加工点,且运输里程不超过300公里,加工点内同时具有自有或租赁改性沥青加工设备至少1套,其单套生产能力不小于40吨/小时;自有或租赁乳化沥青加工设备至少1套,其单套生产能力不小于15吨/小时(提供最远供货点地图截图、加工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意向协议以及设备自有采购发票或租赁合同);
8.2021年3月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单个合同供货量在20000吨以上的沥青供货业绩。
9.投标保证金凭证。
注: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资质文件装于响应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资质证明材料不清晰、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每个投标单位在投标活动中,每种型号的沥青只能使用一个品牌参与投标,不接受同一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一种型号出现二个及以上品牌;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沥青制造商与其销售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2025年4月22日起至2025年4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宜春普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大道365号)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报名费:500元
五、投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六、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州大道1588号
联系人:肖遥
联系电话:1580795423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宜春普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泸州北路669号江畔旺角4号楼
联系方式:18179569587
3.项目联系人:林桠汶
联系电话:18179569587
七、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ycglis.cn/)、宜春公路信息网/gonglu.yichun.gov.cn/)、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宜春普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宜春普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