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1上高塔下至石蚁坳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边坡绿化劳务合作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S221上高塔下至石蚁坳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已由上级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S221上高塔下至石蚁坳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中的 边坡绿化劳务合作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S221上高塔下至石蚁坳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路线起于上高县S221上蒙线(X405)路口附近,起点桩号K208+569,途径富港、刘家、新圩、城陂村、湖边、甘堆、浪富,终于上高于高安交界处,项目终点桩号K221+143.329,线路全长12.574公里,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防护、排水、交安、绿化等附属工程。
2.2 建设地点:宜春市上高县境内。
2.3 计划工期: 约6个月(具体以招标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该项目的边坡绿化劳务合作招标(详见工程量清单表)。
2.5 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571810.00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或具有劳务分包服务营业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5年内(到投标截止日止往前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边坡绿化同类业绩的施工业绩(业绩的产值不得少于控制价的80%)【提供以下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的业绩资料无法体现业绩产值,需提供佐证材料。
3.3 信誉要求:①无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最近3年(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同下)内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③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④最近3年投标人不存在重大合同纠纷;⑤最近3年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⑥最近3年投标人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⑦最近3年投标人未发生被业主单位责令停工、驱逐出施工现场的处罚;⑧最近3年投标人未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⑨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⑪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⑫未被在宜春公路(含市中心直属企业、分中心等)诚信登记备案信用不合格或未被宜春公路(含市中心直属企业、分中心等)列入“黑名单”。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年龄60周岁及以下,并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7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 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②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法人联系电话、邮箱)及委托人身份证明;③项目负责人证书;携以上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核对报名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参加报名或逾期报名者投标无效,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受理。
4.2 受理单位:江西中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
4.3 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2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S221上高塔下至石蚁坳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地址:上高县环城西路与凌江路交叉口S221服务区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其它说明事项:
7.1 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一经核实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投标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将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上级单位,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招标人诚信登记管理系统不得再参与宜春公路系统项目的承接及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S221
上高塔下至石蚁坳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90795281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 燕 联系电话:13979512806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商城6栋八单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