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教体新区规划一、二路新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AH-YC2023-02)招标公告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教体新区规划路EPC项目经理部的委托,就其“宜春市教体新区规划一、二路新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AH-YC2023-0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FJAH-YC2023-02
项目名称:宜春市教体新区规划一、二路新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元
最高限价:12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FJAH-YC2023-02 | 宜春市教体新区规划一、二路新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1200000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财审部门的结算审核对稿和定稿工作结束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派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名、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若干名。
特别提醒:投标时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以下证书、证件或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提供原件)
4.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纳税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增值税或营业税)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警示信息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原件)
注:如投标人已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中的《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提供了书面承诺函的,上述1~7项证明文件材料可不再提供。未按该格式要求承诺的,视为无效承诺。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
9.拟派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名、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若干名。(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并进行整理,开标时装袋后统一交于招标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08:00至2023年12月12日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获取,具体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条款。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江西省宜春市秀江街道樟树路丽湖小区1号楼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资料以原件彩色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970455146@qq.com):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同时通过邮箱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能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3.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变更、修改和补充等事宜均在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 http://www.ycgljs.cn/)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教体新区规划路EPC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教体新区
联系方式:巢玉华 电话:15007958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秀江街道樟树路丽湖小区1号楼6楼
联系方式:15970592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乔 电话:15970592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