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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33樟树城区至经楼高速出口利用改造段(K0+000-K12+800)混凝土河砂材料采购

来源: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4-04-26 09:35:27  点击:2737  属于: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533樟树城区至经楼高速出口利用改造段(K0+000-K12+800)混凝土河砂材料采购,招标人为樟树G533(一期)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拟对该项目混凝土河砂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G533樟树城区至经楼高速出口利用改造段(K0+000-K12+800)及新建段利用地方道路维修混凝土河砂材料采购,供货地点位于樟树市境内(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2 计划供货期为:2024年5月至项目完工。

2.3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4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及要求如下表: 

标段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限价

(元/t)

1标

河砂

吨

16000

125


注:①单价应为包含材料、装卸、运输、安全、保险、检测、税金等一切与标的物有关的价格,即运送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格。

②表中所列数量为暂定量,仅供参考,不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工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河砂厂商或经销商,厂商须具有河道采砂许可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26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17:00止,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 3:0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厂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河道采砂许可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销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与上述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在樟树G533(一期)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二楼合约部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州大道1588号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ycgljs.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樟树G533(一期)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樟树市刘公庙镇五洲村省道S219樟树G533(一期)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邮政编码:336000    

联 系 人:刘高华        

电    话:13687956694 

监督部门: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樟树市分公司

                                             樟树G533(一期)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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