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安分公司G320高安境内改线项目绿化工程劳务招标补遗书
1、原招标文件中的“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拟投入本施工路段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的“工地负责人资格要求”一栏,对工地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是: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现将对工地负责人资格要求改为: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二级建造师(公路、市政)及以上资质。
招 标 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安分公司G320高安境内改线项目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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