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533樟树城区至牛石背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人为樟树G533(一期)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拟对该项目油面面层碎石(石灰岩)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G533樟树城区至牛石背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油面面层碎石(石灰岩)材料采购,供货地点位于樟树市境内(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2 计划供货期:6个月(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
2.3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4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及要求如下表:
标段 | 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暂定数量(t) | 最高控制单价(元/t) |
/标段 | 粗集料(石灰岩) | 20mm—30mm | (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 98 |
15mm—20mm | 98 | |||
10mm—15mm | 98 | |||
5mm—10mm | 83.5 | |||
3mm—5mm | 73 | |||
细集料 | 0mm—3mm | 73 | ||
沥青混合料矿粉 | 0mm—0.15mm | 145 |
注:①单价应为包含材料、装卸、运输、安全、保险、检测、税金等一切与标的物有关的价格,即运送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格。
②表中所列数量为暂定量,仅供参考,不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确认(甲方收货磅单)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有相应经营范围;
3.2碎石厂商须具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具有厂商经销授权委托书及其证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报名资料以原件彩色扫描件形式至江西省樟树市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樟树G533(一期)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且厂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采矿许可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经销商持厂商授权委托书及厂家相关有效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与上述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未按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8 月 21日 9 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樟树市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樟树G533(一期)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ycgljs.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樟树G533(一期)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樟树市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樟树G533(一期)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邮政编码:336000
联 系 人:杨朝旌
电 话:15879525360
监督部门: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