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大井至建新矿沉陷区道路工程(曲上段)
级配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江大井至建新矿沉陷区道路工程(曲上段)级配碎石采购,招标人为曲江大井至建新矿沉陷区道路工程(曲上段)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拟对该项目级配碎石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曲江大井至建新矿沉陷区道路工程(曲上段)级配碎石采购,供货地点位于丰城市境内(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2 计划供货期为:2023年8月至项目完工。
2.3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曲江大井至建新矿沉陷区道路工程(曲上段)级配碎石采购。表
标段 | 材料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单位 | 暂定 数量 | 控制单价(元/t) | 预算金额(元) | 供应商报价(元/t) | 报价总金额 |
1 | 级配 碎石 | 按项目部 要求的级配 | t | 25000 | 70 | 1750000 | ||
合计: | 1750000 |
注:①单价应为包含材料、装卸、安全、运输、保险、检测、税金等一切与标的物有关的价格。材料运输距离暂定30公里。
②表中所列数量为暂定量,仅供参考,不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的资质和要求如下:
3.1.1制造商参加投标的须满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
3.2 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满足: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有相应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必须),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
3.2.2投标人是经销商还需获得厂家的授权。
3.3 制造商或经销商还须满足:
3.3.1具有足够的生产能力,生产的产品满足工程要求。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下,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 7月 27日至2023年7月29日每天上午 9:30时至 11:30 时,下午 2:00 时至 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且厂商持企业营业执照,经销商持厂商授权委托书及厂家相关有效证件原件,与上述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交曲江大井至建新矿沉陷区道路工程(曲上段)项目经理部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8月 10日 10时 0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 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曲江大井至建新矿沉陷区道路工程(曲上段)项目经理部。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ycgljs.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曲江大井至建新矿沉陷区道路工程(曲上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宜春市丰城市荣塘镇甘竹村(原为民驾校内)
联系人: 周工
电 话: 18879507757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