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G533(一期)改建工程项目减水剂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樟树G533(一期)改建工程项目减水剂材料采购,招标人为樟树G533(一期)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拟对该项目混凝土搅拌站减水剂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樟树G533(一期)改建工程项目减水剂材料采购,供货地点位于樟树市境内(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2 计划供货期为:2022年10月至项目完工。
2.3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樟树G533(一期)改建工程项目减水剂材料采购。
标段 | 材料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单位 | 暂定数量 | 控制单价(元/t) | 预算金额(元) | 供应商报价(元/t) | 报价总金额 |
1 | TS-GPC缓凝高性能减水剂 | 缓凝型 | t | 70 | 3850 | 269500 | ||
2 | TS-HPC高效减水剂 | 缓凝型 | t | 280 | 1800 | 504000 | ||
合计: | 773500 |
表:
注:①单价应为包含材料、装卸、运输、安全、保险、检测、税金等一切与标的物有关的价格,即运送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格。
②表中所列数量为暂定量,仅供参考,不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的资质和要求如下:
3.1.1减水剂制造商参加投标的须满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
3.2 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满足: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有相应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
3.2.2投标人是经销商还需获得厂家的授权。
3.3 减水剂制造商或经销商还须满足:
3.3.1具有足够的减水剂运输能力,自有或租赁的汽车减水剂罐车储运力满足要求。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下,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2年10月1日至 2022年10月3日,下午17:00时前将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且厂商持企业营业执照,经销商持厂商授权委托书及厂家相关有效证件原件,与上述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交樟树市临江镇高速出口加油站斜对面樟树G533(一期)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0月 19日 9时 3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 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樟树市临江镇高速出口加油站斜对面樟树G533(一期)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疫情防控要求: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应严格按樟树市防控指挥部颁发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①凡来自省内、外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项目现场开标活动,如需参加,必须授权给低风险地区人员进行现场投标,并提供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凡来自省内、外低风险地区人员参加投标的,应提供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②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同时携带居民身份证,出示健康、行程绿码,提交《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表),并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防疫登记,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排队等候前后间隔一米以上,隔位就坐,无关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出开评标现场。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来自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与来自国(境)外地区人员接触的;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未佩戴口罩的;未出示健康、行程绿码;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未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
6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ycgljs.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樟树G533(一期)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樟树市临江镇高速出口加油站斜对面
联系人: 刘高华
电 话: 13687956694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