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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公路A1标路肩培土劳务协作项目 -公开竞价公告

来源: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6-04-09 15:58:39  点击:  属于:招标公告

奉新县公路A1标路肩培土劳务协作项目

-公开竞价公告

因项目建设需求,我分公司就奉新县公路A1标路肩培土劳务协作项目,通过“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以公开竞价的方式选聘施工作业单位,现诚邀各施工作业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奉新县公路A1标路肩培土劳务协作项目

2.项目地点:奉新县境内(具体到达招标人指定施工地点)

3.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奉新县公路A1标路肩培土劳务协作项目(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4.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总价:115723.17元(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总价限价及其单价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5.供货期限:60日历天,由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结束,具体以监理工程师开工令为准。

6.质量要求:合格。

二、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以系统要求时间为准

2.递交地点:“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系统https://yccg.jxgyc.com/

三、公告期限

以系统要求时间为准

四、报价方式

1.投标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包含:

(1)公开竞价公告;

(2)附件一 报价承诺书;

(3)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则无需);

(4)附件三 工期承诺函;

(5)附件四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附件五 营业执照复印件;

(7)附件六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附件七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备注: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上(1)~(8)所有文件,否则作废标处理。(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扫描上传至“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系统,该电子档具备纸质文件同等法律效应。

3.响应报价按各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清单作为评标依据,工程总量和总价以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为准核算,投标报价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报价最低(含税价)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价的原则确定中标方,所报价格不能超过控制价。评审依据: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签章的报价清单表、报价承诺书、工期承诺函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五、报价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劳务分包或施工劳务相关内容),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与竞价的投标方不足3家,以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后合格投标方不足3家,作流标处理,重新竞价。

5.本项目采用“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进行公开竞价,各参与竞价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须要能够熟练的操作赣云采平台相关业务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赣云采平台相关使用规则等其他要求”,下载地址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官方首页通知公告(https://yccg.jxgyc.com/),如有疑问请联系赣云采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601-0088,本公开竞价公告同时在宜春公路信息网(http://gonglu.yichun.gov.cn/)公开发布、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ycgljs.cn/)。

6.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及联合体投标。

六、公开竞价内容

奉新县公路A1标路肩培土劳务协作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控制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

1

培土路肩

路肩0.5m宽

km

11.427

9252.05

105723.17

含路肩外4米范围内的场地整形










暂列金


项

1

10000

10000










合计






115723.17


备注:验收数量以实际验收为准,结算需开局增值税专票,付款方式为工程完工付款至合同金额的70%,验收后合格后付款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后一年返还。


七、其他要求

1.本次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运输到项目地、卸车,包安全、施工(自备施工作业机械)、验收、保险、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签订协议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工地需由中标人购买保险,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选聘方确定中标单位后有权对工程量清单、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单形式出具。

4.本次施工内容若在验收阶段出现验收不合格,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若未按时交付影响使用,中标单位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中标单位必须完全响应以上承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报价方必须根据市场行情进行报价,保证工程的质量,若不能满足要求,成交中标单位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投标人不得恶意低价投标,扰乱市场,导致延误项目进展。

7.投标人承诺按招标人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质量达到预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8.如发生项目部投诉中标单位配合不到位,响应时效低,专业能力不满足工程需求等,经核实确认,取消其后续公开投标资格。

9.出现下列不良行为之一者,直接取消中标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中标资格的;

(2)中标后不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履约、签订合同的;

(3)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提供产品或服务不合格的;

(5)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或有关代理机构串通的;

(6)向招标人员、评委等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拒绝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8)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严重缺乏履约能力的;

(9)受到市级以上行业监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10.若投标人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初次将列入我分公司劳务队伍黑名单,为期6个月,同时没收该投标人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将列入永久黑名单。中标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以减轻可能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中标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11.本次招标中标结果公示期为2日。对本次招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送达至我分中心。

八、现场勘察时间

请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

九、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应在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前,按壹万元缴纳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该保证金全部无息退回。

2.指定接收保证金账户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奉新支行

银行账号:1508 2601 0900 0791 986

3.保证金缴纳凭证上的工程名称、金额必须与本项目工程名称、保证金额一致。

4.中标单位应在平台确定预成交后5个日历天内,缴纳赣云采平台佣金与履约保证金。若中标方未按时缴纳平台佣金及履约保证金,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履行期限

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服从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如工期延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另选聘劳务队伍进行施工,已完成工程量不予支付相关工程款项。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分公司

地址:奉新县新吴路375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8322938374

赣云采客服:电话:400-601-0088

(咨询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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