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月山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拟对该项目的西村沥青拌合站钢结构棚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西村沥青拌合站钢结构棚施工项目,供货地点为 宜春袁州区西村镇南山服务区旁边 。项目清单及限价如下: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1 | 料仓钢结构棚 | m2 | 5200 | 365.21 | 1899113.00 |
2 | 冷料仓环保棚 | m2 | 398.00 | 90.00 | 35820.00 |
3 | 柴油罐环保棚 | m2 | 155.00 | 90.00 | 13950.00 |
4 | 搅拌楼出车环保棚 | m2 | 160.00 | 90.00 | 14400.00 |
合计 | 1963283.00 |
注:①料仓钢结构棚后附钢结构棚清单明细,其中所列数量、单价、合价、总价及综合单价,料仓钢结构棚单价应与后附综合单价一致。
②各项目单价为均原材料成本费、装卸费、运输费(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仓储费、垂直运输费、安装施工人工机械台班费、利润、安全、保险、税金(增值税专用)等一切有关的费用。
③表中所列数量为暂定量,仅供参考,不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确认的实际施工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2.2 计划工期为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工期两个月,保修期5年。
2.3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的资质和要求如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工商部门注册,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持有营业执照,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报名需要提供最少1个近3年内(2022年1月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过类似工程施工且合同金额在16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证明、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含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注:业绩证明、合同应提供详细工程量清单)。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不得转包或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相关业绩、企业信用证明资料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提供邮箱或携带U盘前往明月山项目经理部二楼合约部(宜春大峡谷漂流起点)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6月20日 9 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月山项目经理部。
地 址:明月山项目经理部二楼合约部(宜春大峡谷漂流起点)
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18079589101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