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水路项目临时安全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及周边道路工程已由宜市交建字【2023】32号《宜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及周边道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人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拟对该项目的临时安全设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春水路项目临时安全设施采购。
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项目 | 标段 | 工程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临时安全设施类 | LJ01标段 | 1标临时交安设施 | 2923200 |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合格产品。
4.工期要求:2025年5月-工程完工,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确认。
5.招标范围:本项目道路施工临时安全设施采购。(具体见第五章采购清单)
二、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1.营业执照具备相近或者类似的经营范围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6.2020年1月至2025年3月,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合同供货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市政或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供货业绩(注:业绩证明、合同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相关业绩、企业“信用中国” 网上查询信用证明资料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自带U盘前往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经开区春一路20号二楼合约部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上午9:30时整,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基分公司一楼会议室(宜春市经开区春一路20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出席开标会。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春公路信息网(http://gonglu.yichun.gov.cn)及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ycgljs.cn)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基分公司
地 址:宜春市经开区春一路20号二楼合约部
联系人: 卢昱
电 话: 18279001986
监督部门:中共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