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安专项工程 A1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通过招标,该项目已由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招标人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安分公司,鉴于本项目工期紧,工程量大,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的桥涵类劳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高安专项工程A1标桥涵类劳务协作作业,施工地点位于高安市境内(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2 计划工期为:2025年5月-2026年11月,工期19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4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详细工程见项目清单。
标段划分 | ||
路名 | 标段 | 工程内容 |
桥涵类 | QL07标段 | 盖板涵1标 |
QL08标段 | 盖板涵2标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的资质和要求如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工商部门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的劳务作业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建筑劳务作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或分包。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4 投标人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协作作业施工的能力,报名时需要提供最少1个近6年内(2019年1月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并成功完成合同金额在18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桥涵劳务工程(公路、市政)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业绩证明、合同应提供详细工程量清单),如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资料和虚假证明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注:3.5 本次报名投标单位不得自选标段,由投标人在开标时对报名公司进行平均分标段的原则,采用摇球的方式随机选定一个标段。随机确定标段后,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授权人)应当场确认所投标段,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标段确定完成后,投标人只对所选定标段进行报价。投标人只可参与本项目其中1个类别的竞投(本次劳务招标针对路基类劳务及桥涵类劳务),且只能中1个标段。已在高安专项工程A1标路基类、桥涵类中标的单位,不可参加此次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相关业绩文件、企业信用证明资料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自带U盘获取招标文件。前往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经开区春一路20号一楼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5 月 15日 10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ycgljs.cn/)、宜春公路信息网(http://gonglu.yichun.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安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巢女士
电 话: 15007958775
监督部门:中共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 4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