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20高安境内改线项目工程路肩墙劳务协作作业项目于2025年2月13日上午9:30举行开标会,中标结果于2025年2月15日进行了公示,《中标通知书》于2025年2月18日下发,我经理部多次电话催促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来签署劳务协作合同。催促无果后,我经理部于2025年3月6日下发《告知函》: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在2025年3月13日前来我经理部签署合同。由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未在3月13日前签署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故本项目做流标处理,将会适时重新招标。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安分公司
G320高安境内改线项目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