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及周边道路工程
宜创路人行道等附属工程劳务合作招标补遗书
各投标人:
原招标公告中第4.1中入库公司现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加盖公章到江西省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一路20号路基分公司2楼合约部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更改为:4.1凡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6日(节假日不休),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加盖公章到江西省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一路20号路基分公司2楼合约部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注:根据公司要求不需备案,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即可参与报名!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基分公司
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及周边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4年11月13日